财政部回应“中国税收制度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5日就企业税费负担问题答记者问,该负责人指出,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企业购进服务、不动产等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当年减税超过5000亿元。
有记者提问称,最近有媒体报道,有企业反映当前中国的税收制度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您对此有何评论?
负责人称,关于现行税制是否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可以从近十年中国税制改革的进程作些分析和判断。目前约占中国税收收入60%的两个主要税种,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改革过程的政策导向。
负责人表示,2008年,中国对企业所得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取消内外资企业差别待遇,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二是法定税率由33%降为25%,如果进行国际比较,这一税率属于中等水平;三是将原来以区域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体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四是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给予15%和20%低税率优惠;五是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执行15%低税率优惠。从以上改革措施不难看出,企业所得税改革,是按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设计的,同时也重点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地区企业的发展。
负责人提到,2009年,在全国范围实施了增值税转型改革,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当年减税1416亿元;2012年开始在上海实行交通运输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当年减税426亿元,其中包括其它非试点地区企业购进试点地区企业服务增加进项抵扣少缴的税额;2014年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扩大到全国"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以及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等7个现代服务业,当年减税1918亿元。
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企业购进服务、不动产等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当年减税超过5000亿元。从税率来看,中国增值税的标准税率为17%,在世界上160多个实施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属于中间水平,同时还设置了13%、11%、6%三档低税率。
负责人说,总的看,近十年来中国涉及企业的两大主要税种的税制改革,体现了普遍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政策导向,是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强化"放水养鱼"意识,在落实好现有的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着力完善税收制度,研究新的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