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征稿启事

行业动态
来源: 2016-09-16 15:59:09
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展示当代草书创作的艺术成就,激发草书创作热情,引领草书创作方向,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拟定于2017年2月在湖南长沙举办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

本届草书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创作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永州市委

永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院

永州市文广新局

永州市文联

协办单位

书法报社

湖南日报社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cm,宽度不超过12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1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面试现场计分制,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7年2月在湖南长沙举行,届时将展出20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六、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中国书协会员参加、入选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5、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12月15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草书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明星里2号省艺术研究院二楼草书展办公室

联系人:何晓红,手机:15386423610   

郑  莉,手机:13755069574

邮编:410005

电话:0731 – 84429524,0731 – 89799435

E-mail450225242 @qq.com

十、学术论坛

本届草书展增设“首届怀素草书学术论坛”,面向全国征稿,具体详见《首届怀素草书学术论坛征稿启事》,论坛将于开幕式期间举行。

十一、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联系人:郭琳,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附件一: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

附件二:全国第四届草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doc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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