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画院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要求:
(1)创作培训管理员 1名
具备创作培训日常事务管理实际能力或实践经验。(有中国画、书法篆刻本科或以上学历者优先)
(2)展览策划人 1名
具备展览策划实际能力或策展实践经验。(有中国画、书法篆刻本科或以上学历者优先)
(3)文字采编 1名
具备文字采访、写作实际能力或实践经验。(有新闻、汉语言文学、中国画史论本科或以上学历者优先)
(4)办公室文秘 1名
具备公文写作实际能力或实践经验。(有汉语言文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者优先)
(5)院务办事员 1名
具备公务联络协调及后勤管理实际能力或实践经验。(有财会专业资质者优先)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基本待遇:
(1)基本工资43000元/年(包含国家规定须交纳之社会保险费用)。
(2)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年收入为48000元(包含国家规定须交纳之社会保险费用)。
四、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五、招聘方式: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至12月20日(星期日)。每日9:00-16:00。
报名地点:杭州北山街38号杭州国画院美术馆(原抱青别墅)。
联系人:楼萃彦 联系电话:0571-81023086,15957931115
报名时需现场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与应聘岗位相关之经历及成果材料。
(2)资格初审:
本院按照报名人员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于12月25日(星期五)前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工作由本院组织之考评小组主持。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
面试内容根据各有关岗位灵活安排。
(4)录用:考评小组审定之面试合格者将按岗位1:1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经本院组织体检和复核合格后为正式录用,并办理各项录用手续。2016年1月15日前正式上岗工作。
杭州国画院
2015年12月9日